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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2016年9月14日 星期三

區分所權人死亡該如何行使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權利?

區分所權人死亡該如何行使其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權利?


  區分所權人死亡,因故尚未由繼承人辦理登記,承租人如代理出席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請該承租人持有法定繼承人之委託書行使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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