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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停車位所有權人是否可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停車位所有權人是否可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停車空間依法辦理產權登記並領有所有權狀,且經認定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視為專有部分,其餘獎勵停車位,因無土地持分,不合區分所有與專有部分之定義,非屬區分所有權人。公寓大廈停車位之所有權人能否參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應視其是否為區分所有權人。
《法令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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