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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2016年9月19日 星期一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因部分管理委員辭職,其會議如何決議?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因部分管理委員辭職,其會議如何決議?

一、管理委員因辭職出缺時,由候補委員依序遞補,或依規約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補選之。
又管理委員會會議之開議及決議,應依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規定,計算時不得扣除因辭職出缺之委員人數,如因出席人數不足致無法成會,自無法作成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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