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停放騎樓及妨礙巷道之出入時,住戶該如何處理?
一、騎樓能否停放機車,應該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條之規定,如果該路段的騎樓不能停車,可以向交通主管機關或警察檢舉並加強取締。
二、騎樓是通連數個專有部分的走廊,不得作為專有部分,或約定作為專有部分,故,縱然產權是屬於一樓之住戶,仍不得妨礙或禁止其通行之權利。
三、至於巷道停放了許多機車,連行之權利都被剝奪時,除非是消防巷道,不然巷道是允許被停放機車的,但如果有禁止停車規定之路段,可以向當地交通主管機關檢舉,請求取締或拖吊處理。
《法令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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