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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2016年9月14日 星期三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之「利害關係人」是否包含「借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出示委任狀委任之「受任人」?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稱之「利害關係人」是否包含「借住戶」或區分所有權人出示委任狀委任之「受任人」?

一、符合住戶之規定者,自得行使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之權利。

二、另區分所有權人委任「受任人」之權責,請依民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法令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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