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大廈管理DIY
現代物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服務電話 02-2511-0022
文章搜尋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首頁
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
2016年9月14日 星期三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為法人應如何行使其職權?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為法人應如何行使其職權?
一、
公寓大廈管理委員為法人,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中對於法人之管理委員事務執行方法另有規定者,自應從其規定。
二、
無規定者,由公司員工代為行使職權係公司業務內部行為關係,其代理行為非法所不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